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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以下資訊由『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』官網取得,如有誤則以官網為主。


申請資格

 ①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為居住在台灣之居民。
 ②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之年齡介於18歲以上,30歲以下。
 ③ 在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,以度假為主要目的而停留在日本。
 ④ 過去未曾取得此種日本簽證。
 ⑤ 無被扶養者同行。(若該家屬持有其他有效簽證則除外)
 ⑥ 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(載有身分証字號)。
 ⑦ 持有返回台灣之交通票券,或有足夠經費購買該票券。
 ⑧ 持有足以維持停留日本最初期間之生活所需費用。
 ⑨ 身體健康且無不良紀錄或犯罪紀錄。
 ⑩ 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,死亡、受傷及生病之相關保險。


簽證時效

   ① 簽證之有效期間為一年。(自各期之領證期間第一日起算)
   ② 在簽證有效期間內赴日,並由入國審查官給予上陸許可者,即表示被認可自當日起,在日停留一年。
   ③ 簽證之有效期間無法延長。不能在有效期間內赴日者,該簽證將失去效 力 。


申請手續

   ① 申請方法
   須由申請者本人,攜帶所需文件,向本所提出簽證申請。
   ※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。
 ② 申請地點
   (公財) 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   所在地請連結此處
   (公財) 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   所在地請連結此處
 ③申請期間 (以下2015年為例,皆安排在5月及11月月初)
   第一期 :  2015年 5月4日(一) ~ 5月8日(五)   
   第二期 :  2015年11月2日(一) ~11月6日(五)
 ④ 受理申請時間
   上午  9:15-11:30
   下午  1:45-  4:00
   ※其餘時間不接受申請。
 ⑤ 受理對象
   第一期 : 1984年 5月 5日 ~  1997年5月8日出生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並打算在2015年6月15日起一年內,赴日打工度假者
   第二期 : 1984年11月 3日  ~  1997年11月6日出生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並打算在2015年12月14日起一年內,赴日打工度假者

   ⑥ 申請所需文牛
        請連結此處

   ⑦ 簽證給發數
       2015年開始簽證發給件數提高到5,000件,一年分2次受理申請,並各核發2500件簽證。
       又,曾經取得打工度假簽證者,即使再度提出申請也無法成為發給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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